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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令本土派民衆感冒詬病的法務部長邱太三,最近又成為蔡英文執政團隊的熱門話題內閣官員。中央社在2月12日刊出專訪中,邱太三大談他對阿扁總統的保外就醫和特赦議題。其說法馬上受到阿扁總統的兒子陳致中打臉,費邊社也以〈邱太三未免太殘忍了〉專文(註二)詳批邱的謬論,文末以內閣改組是否換掉邱的法務部長職位,作為施政改革的重要指標。我們非常不認同邱太三的觀念,及其在蔡英文的司法改革的表現。在此我們綜合已經發表的評論,並加以進一步討論蔡英文和邱太三對扁案的處理。
邱太三在這篇中央社記者訪問中,對扁案的看法及處理態度有下列五點:
第一,他認為蔡英文不該特赦,理由是阿扁尚有其他案尚未審判完成。
(註一)
第二,他心態上已經認定阿扁總統貪污,同意馬桶政權的司法系統的所作的所有指控。不應特赦阿扁。如果蔡英文要進行政治考量的特赦,就只能以那些已經判刑定讞者為限。
第三,他認為蔡英文若要特赦,應先「請教」他,讓他指導蔡英文:a. 只有那一塊已定定讞的部份可做,b.如何寫特赦文書。尤其要寫上馬桶政權司法店所編造指控、已判決定讞的「犯罪」事實。
第四,他建議蔡英文,特赦前先做民調。
第五,阿扁保外就醫期間不可趴趴走,破壞他邱太三所訂的政治遊戲規則。「不要跟他的法務單位玩政治」。他説法律歸法律,政治歸政治。
邱太三不懂什麼是特赦
邱太三一方面承認特赦是政治決定,他沒有權力可言,但是另一方面他卻以為特赦是高深的法律問題,又説「中華民國」的特赦法不完備,暗示只有他們專業的「法律人」才能瞭解,連總統府有一大堆法律人包括蔡英文都不夠看,應該要請敎他,讓他指導那一塊可以做,要如何做等。
然而他的話,完全是與馬桶所說完全相同!
特赦是總統/國家元首的政治特權,正是如此,特赦法條文不需要完備,才能符合總統的政治特權。凖此,特赦並不是什麼大學問,在西方民主國家居住一段時間的人,以美國為例,都知道只要美國總統同意特赦一個人,他不管此人是否已判刑在監獄關,或尚未判刑確定,或根本只是在偵查階段而已,也可溯及既往,隨時就可下令特赦。那有寫什麼特赦書,寫罪狀等邱太三所述的荒謬之言。
以尚未定罪的例子而言,70年代1974年水門案,福特總統一上任,就馬上特赦卸任的尼克森總統,免除他所有可能的刑責。據此,參院的罷免案中的妨害司法調查討論馬上終止,更不用說是否會定罪。
80年代,雷根總統的國防部長溫伯格(Carspar Weinberger)是美國七十年代以後擔任此職位最長者(1981-1987)。他在任期內最後一年涉及lran-Contra Affair醜聞,引發多達14位政府官員被起訴包括溫伯格本人。他在1992年六月被聯邦大陪審團起訴,罪名是偽證及阻礙司法(obstruction of justice)。 在正式開庭審理前,當時的老布希總統在該年年底聖誕前夕特赦他。此兩個特赦案與其他美國總統的特赦案一樣,根本不必寫什麼狗屁特赦書和狗屁罪狀事實等。
就以「中華民國」的特赦例子而言,阿扁總統的兒子陳致中在臉書回嗆邱太三説,阿扁總統執政,特赦22人,根本不需要寫什麼狗屁特赦書,什麼狗屁罪狀事實等。
選舉及政策推行,需要民調以求勝選或政策推行。
然而,綜觀世界民主國家的特赦案,不管是否在補救或是救濟法律的不足,或是總統個人的政治考量,從來沒有像邱太三的荒謬建議,用民調來決定是否要特赦某一個人。
邱太三認同馬桶政權對阿扁總統的政治迫害
阿扁總統被馬桶政權的司法店,先用檢調系統以押人取供,做偽證,抄家滅族恐嚇,編造罪狀,中途換法官,馬桶召見司法高層人員指示等不合法程序。同時配合天衣無縫的媒體日夜全天候洗腦台灣民眾後,起訴阿扁總統。再用其御用法官蔡守訓及最高法院法官執行馬桶的意志,把未定罪前就被手銬入牢房的阿扁總統正式定「罪」,打入無人道的馬桶黑牢,弄得全身都是病,被揭發驚動國際,國際特赦組織及美國國會議員組團來探望,使馬桶無地自容,加上聲望低至9叭,在缷任前,迫於社會壓力,而譲阿扁總統保外就醫。
馬桶這種不合司法程序的過程,大家有目共睹。
所以,正義的監委陳師孟才會在立院同意權質詢前、質詢時及通過後,一再強調阿扁總統是無罪,他要行使監委調查權及彈劾權,將枉法失職的司法人員揪出,還阿扁總統清白及公道。
相信邱太三從報章及電視報導中,非常清楚陳師孟監委的意圖,是朝著台灣人民所期待的司法改革及轉型正義方向努力。可是,邱太三卻完全同意中國黨馬桶政權對阿扁總統的政治性判罪,而不探究馬桶在扁案中種種不合法律的骯髒手段。做為蔡英文團隊中重要的司法改革,和轉型正義的執行幕僚,邱太三不但不配合,反而背道而馳,大談對陳師孟要「兵來將擋,水來土掩」的狂話!
在此,我們引用費邊社一段:「邱太三最荒謬的作法,是他始終認同扁案的判決,才會說特赦必須寫犯罪事實,還說會告訴蔡總統如何寫特赦書,表現出來他一直不認為要特赦,如果真的沒辦法,也要留下記錄,來羞辱陳水扁一番。只是,他忘了一個法務部長,怎麼可以告訴總統如何寫特赦書,這不是一種羞辱總統的行為嗎?怎能叫人看得過去呢?」
阿扁保外就醫的「遊戲」規定是行政命令,不是法律。
邱太三在中央社要訪中,最後一個重點是,他要阿扁總統不要跟他「玩政治遊戲」,要遵守阿扁總統他被保外就醫時,所簽署的切結規定。我們曾經就此撰文評之(註三)。既然邱太三這次親自上火線,談論要中監「依法辦理」阿扁總統保外就醫的行動限制,那表示證明我們所認定,中監只是聼命邱太三及蔡英文高層的指示,執行軟禁阿扁總統。我們願在此再次就此進一步討論馬桶的三不,及蔡英文的五不針對阿扁總統保外就醫規定。
馬桶在2015年1月5日,迫於政治形勢,如前所述,為挽救其9%民調及其中國黨政權,在民意千夫所指之下,不得不以「政治手段」命令中監讓病重的阿扁保外就醫。而邱太三所指阿扁在出中監所簽結的所謂「三不」規定,就是馬桶政權在政治考量下逼阿扁總統簽署的行政命令,既不是法律,也不是阿扁自願簽署的。邱太三以民進黨蔡英文全面執政團隊重要一員,去全盤接受中國黨馬桶政權傳下來的行政命令,是錯誤在先,又依此硬拗為法律去指責阿扁,是王八蛋。
蔡英文政權全面執政後,在邱太三主掌的法務部先是沿襲馬桶舊「三不」,再以此舊瓶子裝邱太三、蔡英文新「三不」規定:2016年參加凱達格蘭基金會餐會規定阿扁「不進入會場、不公開講話、不接受採訪」。這根本是蔡英文政權底下法務部的行政命令,根本不是法律。准許參加餐會不准進入會場吃飯,刁難人欺人太甚!
這還不夠,變本加厲,比馬桶「三不」還嚴格,由馬「三不」增加為英「五不」:「不入場、不上台、不演講、不談及政治、不接受媒體採訪」。這「五不」規定同樣的是邱太三的行政命令,是阿扁總統沒有簽署同意的行政命令,當然不是是法律。邱太三自己可以騙自己,大言不慚說,法律歸法律,政治歸政治。但他要騙衆人未免太不自量力。這是政治,不是法律。
但是可惡的是,中監的放話,給中國黨媒體製造機會,讓他們更以「當過總統、法律出身而不守法律」,與邱太三法務部同一鼻孔出氣,敲鑼打鼓幇助打擊阿扁。
一般不明事理的民眾,尤其傾中的民眾受洗腦,不但不罵蔡英文執政團隊邱太三法務部違法操弄司法,反而指責阿扁一再犯法,加罪於扁。
再說,阿扁總統不是犯人,是馬桶政權下的政治受難者。所以陳師孟監委一再理直氣壯直言的說,阿扁無罪!阿扁總統是沒有罪,他要用監委的調查權,調查有關扁案,馬桶馬英九案的檢調和法院系統,讓扁案中前特偵組的臭腐檢查官如何枉法,逼人取證或做偽證等,以及法院那些恐龍法官如何變成生成,揪出司法檢調系統和法院高層,加上馬統本人如何介入干涉司法的醜陋事證,讓司法體系見不得光的齷齪、骯髒等事實,一一攤在陽光下。
不久前,阿扁總統以最大的包容心,前往近百歲的李登輝住所,向他拜壽。阿扁這種大度包容,拜訪曾經有齣齬的前總統李登輝,使阿輝感動流眼淚的溫馨感人的事,竟然引起邱太三法務部的大怒,命令中監發文警告阿扁總統不得趴趴走,離開住所要一個星期前請假獲准。顕然的,蔡英文的「五不」規定,又加上一個新的,變成「六不」規定。短短兩年多,由馬桶的「三不」加倍為「六不」,成長率真是驚人。可惜,蔡英文在本土派民眾的支持率卻成反比!
相對之下,強姦犯馮滬祥判刑3年4月,要發監先請假得允,後來收監關了85天,就以罹患膽管腫瘤申請保外就醫,邱太三法務部於2017年1月18日火速核准,呵護有加。保外就醫後,到處趴趴走,半夜和女性友人餐廳吃宵夜享樂。未聞法務部加以約束。顯然,邱太三是與中國黨司法是同一伙。刁難無罪政治受害者台灣人阿扁總統,厚待中國人強姦犯馮滬祥。難怪,他對陳師孟要清除司法敗類,還阿扁公道及清白,有「寒蟬」效應之感。
阿扁是馬桶的政治迫害者,不是犯人,保外就醫是針對犯人。政治問題政治解決,馬桶最後知道用政治解決,是用政治手段讓阿扁總統「保外就醫」,而不是依法譲阿扁總統保外就醫。
現在已經是民進黨蔡英文政府完全執政,為什麼蔡英文沒辦法政治性解決?反而任憑其法務部長邱太三說三道四的肖話,把法律和行政命令混在一起,搞不清。阿扁總統的保外就醫的所謂三不或五不規定都不是法律,是如假包換的行政命令。
邱太三在中央社專訪中,更把通俗的「軟禁」自我亂作曲解。邱太三說,用軟禁這個詞是認知錯誤,因為陳水扁是保外就醫暫停服刑;受刑人是要在監獄或者是監獄替代措施,這才叫軟禁。在蔣介石時代,孫立人及張學良是被蔣介石軟禁的知名人物。他們倆沒有犯罪,只因是蔣介石的政治敵人,蔣以政治上的「意圖敉亂」軟禁一生。此兩人不在監獄或者是監獄替代措施,而是住在幽雅獨院豪宅,生活起居有人服務,只是行動受到限制。
明明不是犯人的阿扁總統,現在受到法務部底下的中監限制行動,每三個月還要再批准「保外就醫」一次,這不是軟禁,什麼才叫做軟禁!邱大三講五四三的亂語曲解軟禁,再硬拗阿扁總統沒有受到軟禁。邱太三自己用政治在耍戯、消遣及凌辱阿扁總統,反過來指責阿扁總統,警告阿扁總統不要跟他邱太三玩政治遊戲。
是王八蛋加三級,比同柯文哲在去年台北世大運時,命令警察將台美人捐製的台灣旗丟入垃圾桶,都是王八蛋一樣。
討論到此,我們要問,邱太三倒底是何方神聖?竟然如此嚚張,敢把蔡英文不看在眼裏。
是有逆潮流撐腰?是蔡英文有什麼把柄例如兆豊案金融幫被他抓到?因此他可綁架蔡英文,明目張膽告訴蔡英文,要她不可特赦阿扁,或要如何才能特赦阿扁總統。或是,蔡英文本人的想法就是如此,因此,她特別任命在紅衫軍反扁的大將邱太三任法務部長,縱容或命令他,做她的人頭,執行她的想法,羞辱阿扁總統!
最近常看到一個有意思的話語:海水終有退潮之時,誰沒有穿褲子,屆時大家都會看得清楚。邱太三有沒有穿褲子現在已經很清楚,不必等到退潮之時。只是在退潮之前,蔡英文是否給他褲子穿?大家且睜眼看之。
【附註】
註一:特赦陳水扁?邱太三:未定讞的部分無法赦免
註二:【觀察站】邱太三未免殘忍了些
註三:禁聲阿扁引民怨 小英連任恐不保
所謂的馬桶「三不」規定:不能從事與醫療無關活動、不能接受採訪、不能參加公開活動。這是行政命令。
在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《監獄行刑法》規定,保外就醫本來沒有限制保外就醫的人的行動。後來因為伍澤元才加上「不得參加與醫療無關活動」,此即《保外就醫回籠條款》(又稱作《伍澤元條款》
《保外就醫回籠條款》並沒有詳細規定何謂與醫療無關活動,馬桶政權另告知阿扁須遵守「三不」規定是違其法律的。因為「三不」只是官僚的自由想像,不是醫學專家的意見,「三不」中的不能接受採訪、不能參加公開活動,是增加法律所沒有的限制,是行政命令。
蔡英文總統,該你出來講講話了,不要以為你高票當選就不會落選。民意如流水,水能載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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