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12月20日 星期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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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240)戰犯、詐騙集團
因「台灣獨立事件」入獄一年多的辜振甫,其2005年出版的回憶錄[寒梅勁香]第86頁說,日本末代總督安藤利吉有簽署降書,其實沒有。
後來,2010年馬英九也跟著講,因此我在自由時報寫,「馬先生,請你拿出證據」 https://talk.ltn.com.tw/article/paper/437959,他拿不出,改口說是日本對中國(南京)降書。但南京降書也沒有一字表示台灣交給中華民國,所以,我[再踢爆馬英九的「證據」],見 https://talk.ltn.com.tw/article/paper/438448
可見沒有台灣交給中華民國這件事,今年10月25國共合演「開羅宣言光復台灣」,「陸委會」竟然附和。可是除了「台灣國」懸賞1億尋找「開羅宣言」外,台灣沒聲音。
根據舊金山和約和聯合國憲章,日本放棄的台灣,託管自治獨立,白紙寫黑字。
1945年10月25安藤利吉為何只簽收「第1號命令」而不簽降書?可能和同年9月蔣介石的佈告「台灣民眾文」有關,因為那是詐騙。
該文意思表示,根據開羅宣言、波茨坦宣言台灣交給中華民國(事實上沒有),他要派人來台治理,台灣人必須服從。蔣介石既然這樣說,安藤利吉當然不簽降書以表示不同意,為台灣没交給中華民國留下另一見證。
台灣没交給中華民國,却要台灣向它效忠,違反海牙第4公約「禁止強迫佔領地的住民宣誓效忠」,是戰犯。事實如下:
1. 1946年1月12日「行政院節」參字第01297號訓令稱:「查台灣人民原係我國國民,以受敵人侵略,致喪失國籍。茲國土重光,其原有我國國籍之人民,自34年10月25日起,應即恢復為我國籍」。
2. 1946年3月,陳儀公佈「台灣漢奸總檢舉規程」,辜振甫、許丙還有其他台灣人,涉及「台灣獨立事件」被約談、拘禁、判罪。
辜振甫回憶錄辯稱他沒「台獨」的意思,却被「台灣戰犯軍事法庭」,以「共同分裂國土」的罪名判最久,是無妄之災。但以他後來依附中華民國的程度來看,「分裂台灣國土」的罪名當之無愧。
圖:拒簽降書的安藤利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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