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廣場》(金恒煒專欄)司法權柄豈容他人染指!?
2020-07-23 05:30
立法院召開臨時會為「參審制」修法,三天兩夜也好、累計逾三十多小時也好,都是過場。明顯的是,支持陪審制或陪審參審兩制並行的司改團體一開始即注定大敗;戰役雖在進行,勝負早就決定,喪鐘隱然敲響。
其實蔡大總統出席民進黨全代會驕傲宣佈當前「四大任務」時,已閉口不談「司改」;言外之意是「司改」已經結束,易名為「國民法官」的「參審」拍板定案。儘管立院尚待啟動程序,蔡大總統已大剌剌的提早宣告「禮成」。民進黨在立院具有絕對優勢,蔡大大能夠「殺無赦」的在立院展現其無所不至的權力傲慢。
這就是台灣的民主!這就是台灣的現實!這就是民進黨的厲害!
在這波攻防戰中,至少有三個「案外案」令人稱奇:為拉下陳菊,國民黨卯足全力發動肉搏戰,面對修法大事卻毫無反制力道?其次,綠營支持者竟首次不避諱的與國民黨聯手,目的竟是完成民進黨的黨綱使命?最反諷的是蔡英文所謂「四大任務」中,赫然出現「深化民主」;媽媽咪呀,斬掉「陪審制」採用「參審」,還敢說「民主」?還祭出「深化」!?
民進黨尚未拿到執政權時,為什麼殷殷以「司改」為標的?為什麼一九九九年黨綱把「陪審制」當成「行動綱領」?因為「法院是國民黨開的」,不進行「司改」,在黨國司法下死無葬身之地,至少「陪審制」可以節制黨國體制;這是台灣採陪審制的特殊歷史因素。問題是,「國民法官」能翻轉黨國司法嗎?台灣司法賡承大陸法系,法官同時繼受羅馬法學家自負且傲慢的遺緒;面對沒受過法學訓練的「素人法官」,以德國經驗來看,如何會把他們放在眼中?德國法官視參審員為「小丑般的法官」,詆毀他們最多只配審判「詭詐的雞和其牠家畜」,即使到現在的參審法院,也不乏視參審員為次等角色的法官。台灣的司法官真會尊重國民法官才怪。
司法院抨擊陪審制不可行的理由之重者,是沒有判決書云云,老實說不能成立。英國的陪審制濫觴於一一六六年英王亨利二世,到今天九百多年了。美國獨立建國後,陪審制入憲入法也兩百多年了。沒有判決書!有差嗎?美國法官William Dwyer的大著《掌握在人民手中》(In The Hands Of The People),一一列舉各種反陪審制的理由,沒有一個拿判決書當反對的名目。
那麼為什麼台灣司法院非凸顯判決書之不可或缺?原因不難索解。判決書是法官們保權、保位的絕學,充斥生僻而聱牙的「專業」用語,形成了司法霸權的封閉系統,成為排斥「外人」染指的武器。有哪個素人法官能執筆?既不能寫判決書,憑什麼與職業法官平起平坐?俗語說,誰掌握了麥克風誰就掌握了發言權,誰掌控判決書誰就操控全程!寧要國民法官不要陪審員,司法霸權的臥榻之旁豈容他人酣睡。
該凱撒的歸凱撒,不該歸凱撒的也歸凱撒。就那麼簡單。
(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;http://wenichin.blogspot.tw/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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